各学院、全体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2019届毕业生中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和“百富策略白菜网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现就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我校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1、按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按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百富策略白菜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班级人数15%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员,报本班级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并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指标,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学院将初选人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今年起,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gxbys/)。各学院要熟悉上报流程,组织和指导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登录“信息网”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上报学校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五)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份,评审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较多的,请自行调整字体大小,不得调整版式)。
四、报送时间和报送材料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于2019年1月8日前将本人成绩单原件(打印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交至本人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于2019年1月12日前,将院内公示无异议初评结果及材料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019年3月8日前,各学院组织通过校内公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完成在信息网的资料上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于2019年4月1日前将本人《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交至本人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院内公示无异议初评结果及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二级学院学工办上报送材料
1、初选人员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及打印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需提供该生成绩单(加盖学校成绩专用章)、校级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需提供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附件3)。
五、奖励
经核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称号,发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发放由百富策略白菜网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评审表原件存入个人档案。
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情况的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29日